攀枝花广播电视大学

         关于成立劳动争议协调领导小组的决定

 

为切实保障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依法治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成立“攀枝花广播电视大学劳动争议协调领导小组”,及时、有效地开展工作,妥善处理各种劳动争议,化解各种矛盾,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,同心同德,促进学校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,开创学校办学新局面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组长:李谊(副校长、工会主席、市政协委员)

副组长:王泽栋(工会副主席、教代会主席),林文清(党总支办公室组长、行政办公室组长、党总支纪检委员)

委员:尹连仲(总务处处长、教代会代表),田雨(教学处处长、教代会代表),谭官弟(副教授、教代会代表),赵莉(教务处副处长、工会女工委员),王静(会计)

二、学校协调小组的组织原则、工作原则、工作职责、协调范围、协调程序、协调纪律等,见另行文《攀枝花广播电视大学劳动争议协调领导小组章程》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六年一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