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攀电大[2001]27号
攀枝花广播电视大学关于校务公开实施意见
校务公开是教职工民主管理内容的拓展和其形式的完善,是进一步将学校的一系列重大事项,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一定的形式,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,使之提高透明度,使教职工全身心地参与学校管理,保证学校发展有着坚实的群众基础。为了切实加强校务公开工作,现对我校1999年9月制定的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作进一步修订,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
加强领导,认识到位
学校把校务公开纳入党、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,并列为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。学校党政领导深刻认识校务公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,明确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、范围和程序及其它要求。
二、学校调整校务公开领导小组。
组长:蔡仲富(党总支书记、工会主席)
副组长:刘晓明(校长)、马进标(副校长)、刘元兴(副校长)。
成员:林文清(党总支办公室主任)、李谊(行政办公室主任)、王泽栋(工会副主席)、尹连仲(总务处处长)、赖贞嫦(会计)。
党组织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,把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。
三、成立监督考核机构作为第一监督者。校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小组由党总支办公室、教代会、工会、行政办公室组成。
组长:林文清(党总支纪检委员、党总支办公室主任、学校劳动协议争议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)。
成员:王泽栋(工会副主席、学校劳动协议争议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)。李
谊(学校办公室主任)。
要形成校务公开的监督网络,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。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整改。
四、
确立校务公开主要内容。
根据依法治校的原则,凡是广大教职工关心的、希望了解的、又是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制度允许公开的事项,学校将采用不同的形式公开。主要公开的事项有:
1、
招生事务向社会公开。
2、
收费标准向学员公开。
3、
学校重大改革方案、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改,经教代会审议向教职工公开。
4、
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向教代会和教职工大会公开。
5、中层干部的任免、教职工的双向选择聘任,由教代会审议并在教职工大会公开。
每年学校进人把好关口,提前公布所需人才、专业、工作性质。教师进入必须本科学历以上,且电大所需长线专业。其他人员从严控制。
6、学校购买大宗物资、大型设备维修、基建项目的立项和招标要经教代会审议并向全体教职工通报,必须有2人以上多人经手,杜绝一人说了算。
7、教职工评优、奖惩、教职工年度考核等、须经教代会审议并张榜公布,听取群众意见,最后学校研究决定上报执行。
8、有关教职工的切身利益:如奖金发放、福利待遇、养老、医疗等事项,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并向教职工公开。
9、学校党政领导要经常开展与教职工的谈心活动,广泛征求教职工群众的意见,集思广益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。
10、坚持每年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工作。
总之,校务公开搞形式主义,务求讲究实效。并在校务公开工作的实践中不断改进、不断完善。
二00一年九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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