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攀电大(1999)15号
攀枝花广播电视大学校务公开的意见
校务公开是教职工民主管理内容的拓展和其形式的完善,是进一步将学校的一系列重大事项,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一定的形式,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,使之提高透明度,使教职工全身心地参与学校管理,保证学校发展有着坚实的群众基础。为此,对我校校务公开特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加强领导,提高校务公开的认识。
学校年初把校务公开纳入党、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,并列入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,并在全校职工大会上多次宣讲校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,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,基本程序及其它要求,要求职工积极参与并进行监督,使这一工作不流于形式。
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,校党总支书记、常务副校长蔡仲富同志任组长,副校长马进标为副组长,总务处处长尹连仲、办公室副主任林文清、财务会计赖贞常为组员。
二、确立校务公开主要内容。
根据电大职工长期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,学校一一列举,形成公开项目,定期公布,或先公布后实施,其主要公开的问题有:
1、财务公开
每学期在全校职工大会上公布收支情况,从而使职工明白收支的方向是否合理,有利于控制学校不合理开支。
2、人事制度公开
每年学校进人把好关口,提前公布所需人才、专业、工作性质。教师进入必须本科学历以上,其他人员从严控制。
3、学校购买大型的设备、维修,向全体教职工通报,必须有2人以上人员经手,杜绝一人说了算。
4、学校评优、提干、奖、惩、奖金发放、教职工年度考核等事先听取群众意见,张榜公布,最后学校研究决定上报执行。
三、对学校重大改革,事先通报教职工,充分讨论,
发表不同意见,学校集思广益最后付诸实施,边整边改,不断完善。
总之,校务公开不搞大而全,坚持成熟一项公布一项,不搞形式主义,最终达到校务公开的实际效果。
攀枝花广播电视大学
一九九九年九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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